平面設計是將不同的基本圖形,按照一定的規則在平面上組合成圖案的。主要在二度空間範圍之內以輪廓線劃分圖與地之間的界限,描繪形象。而平面設計所表現的立體空間感,並非實在的三度空間,而僅僅是圖形對人的視覺引導作用形成的幻覺空間。
設計一詞來源於英文"design",包括很廣的設計範圍和門類建築:工業、環藝、裝潢、展示、服裝、平面設計等等,而平面設計現在的名稱在平常的表述中卻很為難,因為現在學科之間的交叉更廣更深,傳統的定義,例如現行的叫法「平面設計(graphisdesign)視覺傳達設計、裝潢設計……,這也許與平面設計的特點有很大的關係,因為設計無所不在、平面設計無所不在,從範圍來講用來印刷的都和平面設計有關,從功能來講「對視覺通過人自身進行調節達到某種程度的行為」,稱之為視覺傳達,即用視覺語言進行傳遞信息和表達觀點,而裝潢設計或裝潢藝術設計則被公認為極不準確的名稱,帶有片面性。
現在,在瞭解了對平面設計範圍和內涵的情況下,我們再來看看平面設計的分類,如形象系統設計、字體設計、書籍裝幀設計、行錄設計、包裝設計、海報/招貼設計……可以這樣說有多少種需要就有多少種設計。
另外,商業設計與藝術設計很顯然是存在的。
設計是有目的的策劃,平面設計是這些策劃將要採取的形式之一,在平面設計中你需要用視覺元素來傳播你的設想和計劃,用文字和圖形把信息傳達給受眾,讓人們通過這些視覺元素瞭解你的設想和計劃,這才是我們設計的定義。一個視覺作品的生存底線,應該看他是否具有感動他人的能量,是否順利地傳遞出背後的信息,事實上她更像人際關係學,依靠魅力來征服對象,你的設計有抓住人心的魅力嗎?是一見鍾情式的還是水到渠成式的,你需要像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還是一個不修邊幅的叛逆之子,或是治學嚴謹的學者。事實上平面設計者所擔任的是多重角色,你需要知己知彼,你需要調查對象,你應成為對像中的一員,卻又不是投其所好,誇誇其談,你的設計代表著客戶的產品,客戶需要你的感情去打動他人,你事實上是「出賣」感情的人,平面設計是一種與特定目的有著密切聯繫的藝術。
平面設計的特徵:
設計是科技與藝術的結合,是商業社會的產物,在商業社會中需要藝術設計與創作理想的平衡,需要客觀與克制,需要借作者之口替委託人說話。
設計與美術不同,因為設計即要符合審美性又要具有實用性、替人設想、以人為本,設計是一種需要而不僅僅是裝飾、裝潢。
設計沒有完成的概念,設計需要精益求精,不斷的完善,需要挑戰自我,向自己宣戰。設計的關鍵之處在於發現,只有不斷通過深入的感受和體驗才能做到,打動別人對與設計師來說是一種挑戰。設計要讓人感動,足夠的細節本身就能感動人,圖形創意本身能打動人,色彩品位能打動人,材料質地能打動人、……把設計的多種元素進行有機藝術化組合。還有,設計師更應該明白嚴謹的態度自身更能引起人們心靈的振動。
平面設計的術語:
1.和諧:從狹義上理解,和諧的平面設計是統一與對比兩者之間不是乏味單調或雜亂無章的。廣義上理解,是在判斷兩種以上的要素,或部分與部分的相互關係時,各部分給我們的感覺和意識是一種整體協調的關係。
2.對比:又稱對照,把質或量反差很大的兩個要素成功的配列在一起,使人感覺鮮明強烈而又具有統一感,使主體更加鮮明、作品更加活躍。
3.對稱:假定在一個圖形的中央設定一條垂直線,將圖形分為相等的左右兩個部分,其左右兩個部分的圖形完全相等,這就是對稱圖。
4.平衡:從物理上理解是指的重量關係,在平面設計中指的是根據圖像的形量、大小、輕重、色彩和材質的分佈作用與視覺判斷上的平衡。
5.比例:是指部分與部分,或部分與全體之間的數量關係。比例是構成設計中一切單位大小,以及各單位間編排組合的重要因素。
6.重心:畫面的中心點,就是視覺的重心點,畫面圖像的輪廓的變化,圖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佈都可對視覺中心產生影響。
7.節奏:節奏這個具有時間感的用於在構成設計上指以同一要素連續重複時所產生的運動感。
8.韻律:平面構成中單純的單元組合重複易於單調,由有規律變化的形象或色群間以數比、等比處理排列,使之產生音樂的旋律感,成為韻律。
平面設計的元素:
1.概念元素,所謂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實際存在的,不可見的,但人們的意識又能感覺到的東西。例如我們看到尖角的圖形,感到上面有點,物體的輪廓上有邊緣線。概念元素包括:點、線、面。
2.視覺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實際的設計中加以體現,它將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過視覺元素體現的,視覺元素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色彩等。
3.關係元素:視覺元素在畫面上如何組織、排列,是靠關係元素來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
4.實用元素:指設計所表達的含義、內容、設計的目的及功能。
元素的運用
(一)點、線、面的構成
形象是物體的外部特徵,是可見的。形象包括視覺元素的各部分,所有的概念元素如點、線、面在見於畫面時,也具有各自的形象。
平面設計中的基本形:在平面設計中,一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組成,其每一組成單位成為基本形,基本形是一個最小的單位,利用它根據一定的構成原則排列、組合、便可得到最好的構成效果。
1.組形:在構成中,由於基本的組合,產生了形與形之間的組合關係,這種關係主要有:
2.分離:形與形之間不接觸,有一定距離。
3.接觸:形與形之間邊緣正好相切。
4.覆疊:形與形之間是覆疊關係,由此產生上下前後左右的空間關係。
5透疊:形與形之間透明性的相互交疊,但不產生上下前後的空間關係。
6.結合:形與形之間相互之間結合成為較大的新形狀。
7.減卻:形與形之間相互覆蓋,覆蓋的地方被剪掉。
8.差疊:形與形之間相互交疊,交疊的地方產生新的形。
9.重合:形與形之間相互重合,變為一體。
(二)漸變
漸變是我常常聽說的一種效果,在自然界中能親身體驗到,在行駛的道路上我們會感到樹木由近到遠、由大到小的漸變。
漸變的類型:
1.形狀的漸變:一個基本形漸變到另一個基本形,基本形可以由完整的漸變到殘缺,也可以由簡單到複雜,由抽像漸變到具象。
2.方向的漸變:基本形可在平面上作有方向的漸變。
3.位置的漸變:基本形作位置漸變時需用骨架,因為基本形在作位置漸變時,超出骨架的部分會被切掉。
4.大小的漸變:基本形由大到小的漸變排列,會產生遠近深度及空間感。
5.色彩的漸變:在色彩中,色相、明度、純度都可以出漸變效果,並會產生有層次感的美感。
6.骨格的漸變:是指骨格有規律的變化,使基本形在形狀、大小、方向上進行變化。劃分骨格的線可以做水平、垂直、斜線、折線、曲線等個總骨格的漸變。漸變的骨格精心排列,會產生特殊的視覺效果,有時還會產生錯視和運動感。
(三)重複
重複的一般概念是指在同一設計中,相同的形象出現過兩次以上,重複是設計中比較常用的手法,以加強給人的印象,造成有規律的節奏感,使畫面統一。所謂相同,在重複的構成中主要是指形狀、顏色、大小等方面的相同。重複中的基本形:用來重複的形狀稱為基本形,每一基本形為一個單位,然後以重複的手法進行設計,基本形不宜複雜,以簡單為主。
重複的類型:
1.基本形的重複:在構成設計中使用同一個基本形構成的圖面叫基本形的重複,這種重複在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例如:高樓上的一個個窗子。
2.骨格的重複:如果骨格每一單位的形狀和面積均完全相等,這就是一個重複的骨格,重複的骨格是規律的骨格的一種,最簡單的一種。
3.形狀的重複:形狀是最常用的重複元素,在整個構成中重複的形狀可在大小、色彩等方面有所變動。
4.大小重複:相似或相同的形狀,在大小上進行重複。
5.色彩重複:在色彩相同的條件下,形狀、大小可有所變動。
6.肌理的重複:在肌理相同的條件下、大小、色彩可有所變動。
7.方向的重複:形狀在構成中有著明顯一致的方向性。
(四)近似
近似指的是在形狀、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著共同特徵,它表現了在統一中呈現生動變化的效果。近似的程度可大可小,如果近似的程度大就產生了重複感。近似程度小就會破壞統一。
近似的分類:
1.形狀的近似:兩個形象如果屬同一族類,它們的形狀均是近似的,如同人類的形象一樣。
2.骨格的近似:骨格可以不是重複而是近似的,也就是說骨格單位的形狀、大小有一定變化,是近似的。
注意:近似與漸變的區別,漸變的變化是規律性很強的,基本形排列非常嚴謹,而近似的變化規律性不強,基本和其它視覺要素的變化較大,也比較活潑。
(五)骨格
骨格網決定了基本形在構圖中彼此的關係。有時,骨格也成為形象的一部分,骨格的不同變化會使整體構圖發生變化。
骨格分為:
1.規律性骨格:規律性骨格有精確嚴謹的骨格線,有規律的數字關係,基本形按照骨格排列,有強烈的秩序感。主要有重複、漸變、發射等骨格。
2.非規律性骨格:非規律性骨格一般沒有嚴謹的骨格線,構成方式比較自由。
3.作用性骨格:作用性骨格是使基本形彼此分成各自單位的界線,骨格給形象準確的空間,基本形在骨格單位內可自由改變位置、方向、正負,甚至越出骨格線。
4.非作用性骨格:非作用性骨格是概念性的,非作用性骨格線有助於基本形的排列組織,但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