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又稱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承擔其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應該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即財產方面的責任,因此,其屬於財產保險。由於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不是具體的財產,所以責任保險合同中沒有也不可能有保險金額,但可以規定保險人的賠償限額。責任保險一般分為產品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等。保險人不是承擔無限賠償責任,責任保險也為限額保險。
責任保險的目的是當發生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損害的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賠償責任由保險人代為承擔。根據責任保險的這一特點,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