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聲音階」,從名稱來看,意指五個音所構成的音階。其實廣義而言,我們任意在一個八度內取五個不同的音都可以組成一個「五聲」(或說五音)音階。
五聲音階詳稱「不帶半音的五聲音階」或「全音五聲音階」。廣泛流行於亞洲、非洲、中太平洋的一些群島、匈牙利、蘇格蘭民間音樂以及在歐洲人到達美洲之前的美洲本土部族中。常被稱為「中國音階」。其五階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專用的名稱,分別稱為:宮、商、角、徵、羽。其音程組織是每個八度之內有3處全音,分成兩個一串(宮-商-角)和一個單獨的(徵-羽),兩段之間以□音隔開,見下例2:音階中的每一個音都可以當主音以建立調式,可形成 5種不同的五聲調式。在五聲音階基礎上,每處□音的區間可以插入不同的附加音(偏音)而形成七聲音階(以五聲為正聲的七聲音階),附加音的插入可有 3種不同的方式,形成 3種不同的音階形態(見宮調)。附加音的音高常可游移,游移音高有時將□音的區間劃分成兩個各約為四分之三音的音程。
中國五聲、七聲音階的起源發展探究
中國很多的發明比歐洲早。中國人發現十二平均律(就是十二個半音),比歐洲早一百多年,聲律學領域是非常先進的,唯一的遺憾是沒有出現十二平均律音樂作品。。中國人很了不起,在以農業為主的荒野時代,能有那麼多的發明,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偉大。
中國音樂過去的輝煌成就,曾震撼了無數世人。嵇康善古琴,《廣陵散》、《梅花三弄》慷慨激昂。從那時起,音樂成為了知識分子階層日常不可缺少的生活。中國古典音樂與詩人所創作的詩詞歌賦一樣,誠可謂「陽春白雪」。而這一切,都是思想體系形成一定高度的產物。
中國古代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相當於現代音樂的C、D、E、G、A五個音階。嚴格的說,五聲音階是我國古代樂律學的基礎。春秋時期的《管子?地員篇》中,正式記載了計算五聲音階中各音的弦長比例的數學方法,史稱「三分損益法」,並完整記述了我國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的名稱。在《左傳?昭公二十年》及《國語?周語》中,還記載有與五聲音階同時並存的七聲音階,它的半音位置在四五度和七八度之間,各音分別為宮、商、角、變徵、徵、羽、變宮,是運用三分損益法在求得五聲音階後進一步推算的結果。但從《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為九歌、八風、七音、六律以奉五聲」的記載來看,變徵、變宮更多地是為豐富和裝飾五聲音階所用,五聲音階在音樂實踐中佔有主導地位。為合樂和旋宮的需要,當時還確立了十二律制。《國語?周語》中將十二律名稱為「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仲呂、蕤賓、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其中單數各律稱律,雙數各律稱呂,故十二律也常稱「十二律呂」。十二律亦用三分損益法求得,有了五音、七聲、十二律,並有了音階中以宮為主的觀念,「旋相為宮」的理論也由此進一步確立。
在傳統五聲音階的基礎上,七聲音階的體系也在逐漸形成和發展。
中國古代的七聲音階:宮、商、角、變微、徽、羽、變宮,也即現代音樂中的C、D、E、F、G、A、B。在周朝已有七聲音階和十二律。公元前6世紀時,周景王(公元前544?52O年)問樂官伶州鳩什麼是七聲音階,什麼是十二律。伶州鳩在回答問題中,歷舉了宮、商、角、變微、微、羽、變宮的階名,並且說明了各音階與十二律的關係;又將七聲音階的出現推前到周武王代紂的時候(公元前1O66年)。
我國的七聲音階,主要是以雅樂和燕樂為載體。
雅樂一般泛指宮廷的祭祀活動和朝會儀禮中所用的音樂。起源於周代的禮樂度,用於郊社[祭祀天地]、宗廟[祭祀祖先]、宮廷禮儀[朝會、燕饗、賓客等]、射鄉[統治者宴享士庶代表人物]以及軍事上的大典等。後世祀奉先賢的活動[如祭泰伯、祭孔]也模仿、應用郊社、宗廟之樂。周代的禮樂制度對上述不同場合中的儀式和曲目都有嚴格的等級規定。相傳為黃帝至周武王各代所制的六樂,用於天子和少數王侯親自主持的祭祀大典和重大的宴享活動,後世的儒家把它奉為雅樂的最高典範。
五聲音階在許多不同型態的音樂中被大量得使用,例如搖混,藍調及Fusion等。大家喜歡使用五聲音階是有原因的。第一,五聲音階是十分具有特色的音階,即使任意組合其中的音,都可以產聲出極具旋律性的樂句。第二,從和聲上來討論,在C Major 和弦時,C 大調的五聲音階同時具有和弦音及所有的可用引伸音( Tension Notes) D及A,卻沒有避用音(Avoid Notes) F。又如在C小調主和弦(Cm)上使用C小調五聲音階,除了和弦內音外,也具有第十一度的引伸音,避開了九度和十三度的音。令外在C小調主和弦(Cm)上的音階是Dorian、Phrygian或是Aeolian,都可以使用C Minor Pentatonic Sc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