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排球

體育運動 9547 1424 2014-11-23

坐地排球,起源於1956年的荷蘭出現。2004年的雅典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坐地排球正式成為比賽項目之一。

坐地排球分級標準

下列殘疾的運動員具備參加坐地排球的比賽資格。

(一)截肢

除ISOD手冊中確定的截肢殘疾外,有下列補充:上肢,雙手拇指和食指截肢;雙手7個或7個以上截肢;一手在掌指關節和腕關節之間截肢。下肢,一足在跗跖關節的截肢;一足在跗中關節的截肢。

坐地排球

(二)其它肢體殘疾

除ISOD手冊中確定的最低殘疾標準外,有下列補充:上肢,一上肢功能性短縮大於三分之一(從肩峰到最長手指末節);雙上肢肌力降低最少減20分(每一上肢總分70分,因為包括前臂旋前、旋後肌力檢查);肩關節外展和屈曲不大於90度,肘關節固定最少在屈曲45度位置。

(三)腦性癱瘓

參賽的最低殘疾標準是功能障礙小的雙肢癱(痙攣1~2級),偏癱(痙攣1~2級),單癱和輕度的手足徐動症。

(四)脊髓損傷

參賽的最低殘疾標準是下肢肌力不多於60分(創傷);下肢肌力不多於50分(脊髓灰質炎)。

(五)下列永久性殘疾的運動員具備參賽資格:髖關節脫位;髖關節或膝關節全人工關節置換術後;下肢血液循環功能障礙;下肢有假關節;膝關節不穩,向前或向後穩動範圍達到1、5厘米;肩肱關節脫位。上述殘疾中必須有X光片或醫學報告所證實,在比賽開始前報告分級人員。

以上所列殘疾在正式排球比賽每隊只能允許有兩人,並且比賽時只有一人上場。

坐地排球的比賽規定

(一)允許運動員穿長運動褲和使用繃帶,禁止綁尖銳的或危及其他隊員的物品。不允許運動員坐在厚度大的墊坐材料上或穿特製的厚短褲。

(二)運動員場上位置是由其臀部著地部位來判定,即意味著其手和腿可以置放於進攻區或場外無障礙區。

(三)比賽中運動員不得觸及6.5米球網的任何部位:允許運動員手的一部分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但另一部分手必須在中線上或中線上空,不允許身體其它任何部位觸及對方場區;在不干擾對方比賽情況下,允許運動員在網下進入對方場區空間。

(四)運動員進行任何形式進攻性擊球時,其臀部不得抬離地面;允許前排運動員進行一次性進攻性擊球,只要對方的發球落入前區並完全高出網的上端。後排運動員進行任何形式的直攻性擊球時,其臀部不得抬離地面;允許後排運動員從任何高度進行進攻性擊球,擊球時其臀部不得觸及或越過進攻線。

(五)比賽中,運動員的臀部始終不得抬離地面,在防守區或無障礙區進行防守時,允許其臀部短暫地抬離地面並允許將球直接擊入對方場區。在坐在排球規則中,臀部是指「身體的上部」,即從肩到臀部。

坐地排球的運動員必是手部有由截肢或是腦癱或是脊髓損傷以及肢體殘疾等,坐地排球與普通的排球運動近似,坐地排球的運動員是坐在地上,場地也縮小了﹕10×6米的長方形、邊線外的無障礙區需寬4米、端線寬6米,上空頂有10米沒有障礙物,而網柱比一般的排球賽事中矮,高度為1.25米,男子坐地排球網高1.15米,女子賽事矮10厘米。

另外的特別規條如防守隊員可以直接攔截發球、球員可以將手和腳越過中線,只要立即收回到己場則不算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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