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影響(Externality/External Eff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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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外部影響
所謂外部影響,是指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或消費者在自已的活動中產生了一種有利影響或不利影響,這種有利影響帶來的利益(或者說收益)或有害影響帶來的損失(或者說成本)都不是消費者和生產者本人所獲得或承擔的。
外部影響的分類
⑴外部經濟
某個人從其活動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小於該活動所帶來的社會利益,這種性質的外部影響被稱為外部經濟。
①生產的外部經濟
當一個生產者採取的經濟行動對他人產生了有利的影響,而自己卻不能從中得到報酬時,便產生了生產的外部經濟。
②消費的外部經濟
當一個消費者採取的行動對他人產生了有利的影響,而自己卻不能從中得到補償時,便產生了消費的外部經濟。
⑵外部不經濟
某個人的一項經濟活動會給社會上其他成員帶來危害,但他自己卻並不為此而支付足夠抵償這種危害的成本。此時,這個人為其活動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於該活動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這種性質的外部影響被稱為“外部不經濟
”。
①生產的外部不經濟
當一個生產者採取的行動使他人付出了代價而又為給他人以補償時,便產生了生產的外部不經濟。
②消費的外部不經濟
當一個消費者採取的行動使他人付出了代價而又未給他人以補償時,便產生了消費的外部不經濟。
外部影響的特征
⑴外部影響獨立於市場機制之外。這是最重要的一個特征;
⑵外部影響產生於決策範圍之外而具有伴隨性;
⑶外部影響與受損者之間具有某種關聯性;
⑷外部影響具有某種強制性;
⑸外部影響不可能完全消除。
外部影響的校正措施
⑴行政措施:管制與指導;
⑵經濟措施:稅收與補貼;
⑶法律措施:制定規則與信息結構;
⑷自願協商:科斯定理與交易費用。
有關外部影響的政策
1、使用稅收和補貼
對外部不經濟的企業徵稅,其數額等於造成的損失;對外部經濟的企業予以補貼。
2、使用企業合併
將相互影響並產生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的企業進行合併,使外部影響消失。
3、使用財產權的辦法
如產權是明確的且能得到保障,則有些外部影響可能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