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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idual theory of divid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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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股利理論(Residual dividend theory)

目錄

  • 1 剩餘股利理論概述
  • 2 剩餘股利理論的內容
  • 3 剩餘股利理論的步驟[1]
  • 4 相關條目
  • 5 參考文獻

剩餘股利理論概述

  剩餘股利理論這是Higgens博士提出的論點,他認為公司有一個目標(最佳)資本結構,當公司有投資計劃時,依據此結構融資,並優先使用保留盈餘,如果盈餘仍有剩餘,才會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給股東。

剩餘股利理論的內容

  剩餘股利理論認為:

  ①在現實經濟中,,股票的發行費用是很高的,有時甚至占發行總額的20%。如果存在著發行費用,就可能對企業的股利政策有直接影響。如果發行新股的成本高於內部留存利潤的成本,發行費用就會改變企業對用內部融資還是靠發行新股融資的漠不關心的態度。企業在股權融資時,首先使用內部資金,只有當內部資金充分利用後,才考慮發行新股。在滿足所有投資後,如果內部資金還有剩餘,則支付股利,如果沒有剩餘,就不支付股利。因此,利用“剩餘股利”理論就可以解釋為什麼迅速成長的公司幾乎不發放股利,而成熟的發展比較平緩的公司傾向於實施高股利政策。

  ②公司的股利政策應由投資計劃的報酬率來決定。如果公司有許多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

,即公司投資機會的預期報酬率大於投資者要求的報酬率,則不應該分配現金股利,而應採取以保留盈餘的形式來滿足這些投資機會所需要的資金。如果公司沒有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即公司投資機會的預期報酬率等於投資者要求的報酬率,或者保留盈餘超過了有被採納的投資方案的資金需要量,公司則應將其保留盈餘或將剩餘的部分,以現金股利的方式分配給股東。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如果公司投資機會的預期報酬率高於投資者要求的必要報酬率,則不應分配現金股利,而將盈餘用於投資,以謀取更多的盈利;反之,如果投資機會的預期報酬率低於投資者要的必要報酬率時,則應將較多的盈餘用作股利,分給股東。

剩餘股利理論的步驟[1]

  一般而言,如果公司採用剩餘股利理論,就應該遵循下列四個步驟來決定股利支付率:

  (1)選擇最佳投資方案;

  (2)確定投資方案所需資金;

  (3)儘可能地使用保留盈餘來融通投資方案中所需要的權益資金;

  (4)當投資方案所需的權益資金已經完全得到滿足後,如果再有剩餘,公司才牌這些剩餘盈餘作為勝利發放給股東。

相關條目

  • 稅差理論
  • 客戶效應理論
  • 股利信號理論
  • 股利代理理論
  • 股利相關論

參考文獻

  1. ↑ 谷祺 喬世震.第十七章 股份制企業盈利分配.《財務管理學學習指導》